郑州名人记历史上第一个定义鬼又公开刑

郑州,别名商都,是“中国八大古都”之一。从中华人文始祖轩辕黄帝至今,历史上的郑州曾出过无数的名人志士。而今天要说的这位,是一个非常有意思的存在,即相信“鬼神”,又严厉刑法于世,他就是春秋战国的时期的郑国贵族子产,又名公孙侨。子产画像子产最早对“鬼”作出相对精确的定义子产在郑国执政的时候,有位被冤杀的贵族,名叫伯有,整天在郑国显灵、闹事,搞得郑国人心惶惶。后来还是子产出马,安抚了伯有。子产还因此对当时的鬼魂观念进行了总结、归纳。他认为,人死了要变成鬼,这是没有疑问的;但只有非正常死亡的鬼才会作祟。鬼神画像子产的论述有不少创见:他最早用精气说来证明人死化为鬼的过程,同时还指出了人成为神的可能。当时人们对于人、鬼、神之间可以相互转化是确信的,子产的解释把它上升到了理论的高度。子产通过强调伯有的家世来证明他能够为鬼,标志着将社会属性引入到鬼魂观念之中,即把鬼的技能指数与其生前的社会地位密切地联系起来。这种认识主要以社会地位来判断鬼的能力大小,道德评价的意味并不明显。铸刑书于鼎上子产铸刑书也许正是有了这份对“鬼神”的敬畏。公元前年,子产为适应新的封建制和维护统治秩序的需要,在改革土地制度和赋税制度的基础上,开始铸刑书。这也使他成为了中国历史上第一个将刑法公布于众的人。电视剧中的古代奴隶按照奴隶社会的惯例,奴隶主贵族不但随意处罚与残杀奴隶,而且也可随意迫害包括非贵族出身的地主在内的平民。他们可以任意刑杀,而很少受法律的约束。从现存古籍的记载来看,在春秋以前尚未形成集中的系统的成文法典。刑法卷轴对于广大奴隶与平民来说,法令的全貌,某一行为是否违法,违法又怎样处罚,皆无从知晓。罪与非罪以及犯罪的处罚全由贵族们临事擅断。这样就使得广大奴隶与玉民经常处于“刑不可知则威不可测”的恐怖之中。郑国铸刑书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,子产自己所铸刑书三篇铸造在铁鼎上,予以公布。刑书含有限制贵族特权的内容,加之公布成文法的方式本身不利于贵族的罪行擅断和任意刑杀,因此子产的行为招致了一些贵族的强烈反对,最后子产力排众议使刑书得以实施。古代刑罚照片子产铸刑书及其争论,在中国乃至世界的法律思想史上有着重要的意义:首先他开创了古代公布成文法的先例,可以说是世界历史上的首创;其次,它冲破了秘密刑思想的束缚,第一次肯定了公布成文刑法的“合礼合法”;最后,它打破了“刑不上大夫”的传统,明确肯定了法律对于限制贵族特权的重要作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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