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相比人类历史上学校的建立,幼儿园的出现要晚得多。蹒跚学步的幼儿该如何被看待和沟通,是启蒙时代以后才进入视野的社会课题。真正的幼儿园的建立,是西方工业革命后社会变化的产物。从贵族专享到社会福利,从成人本位到儿童教育研究,幼儿园的发展历史,也是一部人类如何认识自己与群体未来的浓缩史。

古代的“儿童场院”和“大教之宫”

如果已经达到社会认知里的成人年龄,就要去工作;如果进入学习识字的儿童阶段,就要去上学——那么入学之前的孩子该如何养育?这些幼儿又该如何被看待?

古希腊的柏拉图一直希望振兴雅典城邦,提倡“儿童公育”:3岁以前的儿童生下来就由国家抚养。城里所有3到6岁的儿童都应该被集中在神庙附近的一个地方,挑选最优秀的人教他们游戏和活动,由专门的保姆照顾他们的饮食起居。这种幼儿集中地,在柏拉图的设想里叫作“儿童场院”。

和西方神庙旁的儿童场所类似,我国古代有记载的幼儿教育场所“大教之宫”设置在“明堂”里。“明堂”是有着宽敞大厅的房子,祭祀、议事、训练、待客都在这里举行。幼儿被聚集在一起,由专人照料并传授生活规范。有时“明堂”里举办政治议事和大型祭祀活动,幼儿也会在场,耳濡目染礼节规范。除此以外,村落里的幼儿还会被集合在“庠”(或叫“米廪”)这种储存粮食的仓廪里。父母长辈去劳作时,幼儿由丧失劳动能力的老人照料,后者以给幼儿讲故事、做游戏的方式传承家族文化与生存技能。

这种互助的育儿场所后来发展成了带有慈善性质的组织,如诞生于宋代的“慈幼局”。慈幼局的经费由政府拨款,专门收养弃婴孤儿,其他类似的恤孤机构还有“育婴社”“举子仓”等。但这类机构只负责幼儿的食住,并没有系统的教学。更多时候,幼儿的教育工作落在了家长身上,所谓“训诲之权,实专于母”,家庭是学前教育的主要承担者。

中国的学前教育思想散见于古籍与家训中,典型如谚语“三岁看大,七岁看老”。魏晋南北朝时颜之推在其《颜世家训》里,提倡从“婴稚”时期起“便加教诲”,以及以身作则、严慈相济、一视同仁等教育理念。宋代思想家朱熹也十分重视儿童学前教育,主张“生子必择乳母”,“乳母之教,所系尤切”,他还编写了《童蒙须知》,以格言、故事等形式教给儿童伦理道德和行为规范。

相比平民阶层,贵族会掌握更多的教育资源。西周时出现了教育贵族幼子的场所“孺子室”。孺子室设在宫中,有专门的教师负责教文化、道德礼仪,也有“保母”负责保育。这种特殊的幼儿教育目的在于培养家族继承者,普通人家无法效仿,宗法家族体系下的幼儿教育仍由家庭负担。之后科举制确立,幼儿教育的内容以识字和道德教化为主流,经典的幼教读物俗称“三百千”,即《三字经》《百家姓》《千字文》。在“学而优则仕”的导向下,幼儿从三四岁起就要跟着诵读“三百千”,接受识字教育,六七岁时开始练习写字。

西方王室贵族也有类似的幼儿教育活动室,同样,非贵族家庭想要子女接受良好的教育,就得忍痛把儿童送进贵族家庭做童仆,一方面是向贵族示忠,另一方面是希望儿童在上流阶级家庭的成长环境中学习礼仪与知识。除了送入贵族家,送进教会也是一条学习路径,目的都是谋求生存出路,儿童以及幼儿独特的心理特点从未纳入考虑。事实上,欧洲中世纪甚至不存在“儿童”的概念,儿童并不会得到特别的优待,更进一步说,无论东西方,幼儿都像是成人与家族的附属品,身心发展特点还未进入社会认知,更谈不上能有人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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