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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家在看古装剧的时候经常能看到这样一幕,家里面的女人因为得罪了丈夫,或被大声斥责,或被各种惩罚,最后男人们还要补充一句:我要休了你。
在国人认知中,封建时代的女性没有地位,被社会和男性歧视、欺压,因此也就觉得古代男人离婚完全掌握了主动权,那么事情的真相,是我们想的这样吗?
图片:给女子一纸休书剧照
一、了解中国传统社会的“离婚制度”
1、七出三不出是原则
宋代文豪陆游在著名词作《钗头凤·红酥手》中写到“一怀愁绪,几年离索,错、错、错”,这证明古人确实存在离婚的问题,但是大慧认为,与古装剧里动不动就把休妻挂在嘴边的桥段相比,真实的古代社会对待离婚问题,绝对是慎重的,换言之,这不是一句话的事情。
古人离婚首先要分两步看,符合条件才能进入程序,啥条件呢?首先就是“七出”,即出妻制度。
《礼记》有载:不孝顺父母的、没有儿子的、水性杨花的、有重大恶疾的、嚼舌头根子的、手脚不干净爱偷盗的、心眼小爱嫉妒的,这七种问题只要犯了一样,就可以当作离婚的理由,这基本就是我国最早存在的“离婚制度”。
图片:男子想休妻剧照
事实上,古人们在现实生活中,并不能随意行使这种源自周代的“权力”,比如唐朝的时候就规定:如果妻子没有孩子,到了50岁后就可以把庶子立为嫡子,而不能出妻。《公羊传》指出:聋、哑、盲等疾病都是先天的,不能被视作恶疾成为离婚的理由。
和“七出”对应的是“三不出”,即女方父母去世的、为男方父母守过丧的、和丈夫一起致富的都不能离。所以综合来看,无论是七出还是三不出,国家和社会从原则上还是希望人们不去离婚的。
图片:女子伤心哭泣剧照
2、“义绝”是底线
这里还要说一个特别重要的事情,在夫妻关系中,一旦碰到了“义绝”这条,基本官府就要判离了。什么是“义绝”呢?说的通俗一点,就是妻子对丈夫家族的人实施了虐待、杀害等罪行,或者是狼狈为奸,苟且在一起试图谋杀亲夫的。
古人认为这是典型的有悖人伦纲常,属于罪大恶极,只要是女人沾了边,就会被官府判离。显而易见,这本身带有法律强制性,即便行为还处在道德的层面上,但考虑到这件事的影响,法律还是会强行介入的。
比如根据唐朝的律法,只要是女人违反了“义绝”里的内容,官府就会直接介入,并给予相对应的惩罚,这和丈夫是否愿意离婚基本没什么关系。
这件事放现在,可能很多人不理解,可是在古代社会,这却是统治阶层和平民阶层约定成俗,也都能接受的事情。大慧认为这和当时的社会生产力有很大关系,毕竟维持一个家族的稳定和声誉是最重要,也是维护整个社会平衡的重要一步。
图片:潘金莲谋杀亲夫剧照
二、古代社会对离婚的“补充”
1、颇有“现代意义”的离婚
如果说“七出三不出”是古人对离婚这件事的衡量标准,“义绝”是法律补充上的离婚底线,那么还有一种“和离”,大慧认为就是处在这其中的一项“弹性”选择了。
根据《说文解字》的理解,和即相应,说的通俗点就是男女双方安安静静地坐在一起,以良好的和谐气氛来商量离婚的事情。这怎么看都和当今社会上夫妻二人的“和平离婚”非常相似,不得不令人惊叹古人的智慧之伟大。
大慧看了一些资料,发现早在唐朝的时候,民间就已经有了“和离”的说法,形成的原因也比较单纯直接,毕竟男人吗,多少要点面子,不希望家丑被外扬,往往就会用这种折中的办法来处理婚姻,由于“和离”对当时的社会制度具有很强的“补充”作用,到了后来的宋、元、明、清等朝也都一直沿用。
这里跟大家说一件很有意思的事,在我国敦煌一处遗址中有一篇叫作《放妻说》的文章,开头作者先叙述自己对前妻的数年感情,回忆了很多美好的画面,可奈何性格上始终不能相容,最后只能选择离婚,并且还都给对方送上了真挚的祝福,大慧认为这篇《放妻说》理应是目前已知最早的“离婚协议书”了。
图片:宋朝时期和平离婚剧照
2、一定能离吗?
好了,大家知道古人离婚需要面对和参照哪些标准了,那么符合条件是不是就一定能够成功离婚呢?还真不一定。
先秦时代人们认为,夫妻之间只要没有了情义就可以离婚,所以那段时期人们随意婚嫁、随意离婚的风气比较浓。
《礼记》的出现从根本上树立了人们的婚姻和家庭观念,《庄子》更厉害,认为士大夫阶层只要离婚超过三次,就要被严厉的教训了。
图片:带孩子出走剧照
唐之后民间百姓开始以离婚为耻,哪怕是提一提、说一说也不行,比如写下《黄鹤楼》的大才子崔颢换了三、四个老婆,于是被社会各阶层反复抨击,思想上几度崩溃。
到了宋朝,虽然皇帝不再对士大夫动刑,可谓是文官的天堂,可一旦离婚离不好,很有可能就会被定罪,纵观史料,有宋一朝因为离婚最后被贬谪、被免职的官员不在少数。
再往后的明朝和清朝,人们对于“离婚”这个字眼的态度就更慎重了,或者可以说民间有了一种“惧怕”的心理,大家普遍认为没有重大的原因,是坚决不能出妻的,同时老百姓们也都把离婚的人当作“恶人”。
图片:老百姓们议论纷纷剧照
综上所述,古代婚姻制度的出现和演变,很大程度上都是建立在宗族、伦理、制度、传统之上的,这就导致古人的婚姻带有“利益色彩”,经常忽略个人感受。男方提出离婚的时候,更多的是权衡利弊,说什么“一纸休书”就能解决,着实过分了。
文章作者:大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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